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除本补充说明涉及的内容外,其余要求等均参照《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术学位硕士)》执行。
一、调剂专业及需求
学习形式 |
代码 |
专业 |
方向 |
调剂需求 |
备注 |
全日制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不区分方向 |
多 |
|
非全日制 |
125100 |
工商管理(EMBA) |
EMBA |
大量 |
同等学力人员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5%。 |
说明:“调剂需求”栏中,“少量”指调剂名额≦10;“较多”指10<调剂名额<25;“多”指25≦调剂名额<50;“大量”指调剂名额≧50。
备注: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分三个班,按照授课方式的不同分为每2个月集中授课班级和每个月集中授课班级,每班级人数不超过56人。拟录取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先后,根据学校公示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本人入学后的上课班级。如所选择的授课方式班级人数已满,则需要调整到另一种授课方式的班级。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复试分数线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的分数要求,及我校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120200工商管理学
(1)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调剂统一按照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进行调剂,不区分方向。
2.125100工商管理硕士(EMBA)
(1)EMBA调剂考生,报考学历须为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2025年9月1日前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工作经历者;或获得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后,到2025年9月1日前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或获得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后,到2025年9月1日前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同等学力人员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5%。
(2)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注:不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
(三)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已录满,无需调剂。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三、调剂申请及审核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相关工作实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三)因我院工商管理学(120200)专业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调剂考生在系统上填报时,凡填报我院工商管理学(120200)专业的考生均视为服从我院各方向调剂安排。请所有调剂考生考虑清楚后再进行填报。
(四)调剂考生资格审核要求
复试前,调剂考生应向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经学院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具体资格审核要求,参照《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术学位硕士)》执行。
四、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一)全日制工商管理学考生复试安排
项目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复试资格审核 |
4月9日 09:00-16:00 |
按照《2025年复试细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工商管理学院500教室 |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 |
复试面试 |
4月10日 8:00-12:00 |
个人面试 |
工商管理学院5楼 |
(二)非全日制EMBA考生复试安排
项目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复试资格审核 |
4月12日 09:00-18:00 |
按照资格审核要求准备材料 |
工商管理学院 1楼124 教室 |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 2.具体分组以当天抽签公布为准 3.具体考场地点,见学院五楼公告栏。 4.同等学力考生需在4月12日10:00前完成复试资格审核。 |
考生见面会 |
4月13日 07:00-07:40 13:00-13:40 |
复试流程说明 |
工商管理学院 1楼128 教室 |
专业基础能力考核 科研潜力考核 |
4月13日 08:00-12:00 14:00-18:00 |
小组面试 |
工商管理学院 2楼/5 楼 |
思想品德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 |
4月13日 08:00-12:00 14:00-18:00 |
个人面试 |
工商管理学院 2楼/5 楼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4月12日 10:10-12:10 |
管理学原理 |
另行通知 |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 |
4月12日 15:00-17:00 |
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学院将另行通知考生。
五、复试考核及其他要求
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考核内容及要求,均与一志愿考生要求一致。
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查阅《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术学位硕士)》。
六、综合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
(一)综合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标准分
工商管理学: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满分350分)/3.5
工商管理(EMBA):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满分300分)/3
2.复试成绩标准分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思想品德考核分+专业考核分(包含:外语水平考核分,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分,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分)
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标准分×50%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录取规则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分<12分)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EMBA同等学力考生总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5%,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七、拟录取公示与候补补录
(一)完成复试后,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从候补录取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四)候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在研招网系统进行确认。如果招生学院在8:00 - 20: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招生复试有关文件和《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术学位硕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