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指导,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经院党委同意,特成立商学院学生党建秘书组(以下简称党建秘书组)。
第二条 组织形式 1. 党建秘书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组员7—9人。 2. 组员由各方面表现好、工作能力较强,并热心于学生党建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建秘书组成员由学工组聘任,每聘期一年。秘书长由学工组任命。 3. 党建秘书组会议由秘书长召集。 4. 学工组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主管党建秘书组的工作。
第三条 工作任务 1. 协助学工组老师做好党建事务的上传下达工作。 2. 协助学工组老师建立健全党建资料库(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及党建相关文件等材料)。 3. 协助学工组老师办理新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于转入和转出。 4. 协助学工组老师审核各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转正等的有关材料。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党委审批。 5. 提出每学期党建工作方案(如:当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经批准后实施。协助学工组老师撰写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6. 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教育培养的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7. 协助学工组老师组织学院预备党员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并做好管理工作。 8. 协助学工组老师制定院内学生党员及党支部的奖惩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加强对党员、党支部的考核。 9. 完成院党委、学工组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工作方式 1. 党建秘书组成员要深入各党支部,检查党支部执行学校、学院党委决议的情况,了解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定期向院党委汇报。 2. 对各党支部、党员中出现比较突出的典型的问题及时向院党委反应。 3. 党建秘书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交流上周工作情况,研究近期工作安排。 4. 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 5. 党建秘书组成员每天按时到学工组值班,处理党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工作纪律 1. 党建秘书组成员应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向秘书长说明原因。 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顾全大局、保守秘密。
商学院学工组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
学生园地
广西大学商学院学生党建秘书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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